三大購物陷阱忽悠游客
市消協指出,每年在黃金周后,旅游消費投訴就會相對集中。旅行社擅自變更取消景點、景區(qū)購物以假充真者甚多,非法旅行社、黑導游拉客強行多收費,是經常被集中投訴的問題。
“景區(qū)購物的多是過路客,常出現以次充好、以劣充優(yōu)、以假充真?!笔邢麉f負責人介紹,一些景區(qū)商戶采用多種形式誘導游客購物。比如,商戶自稱老鄉(xiāng)推銷劣質品,使消費者喪失警覺,設下“老鄉(xiāng)”陷阱;或者抓住消費者買當地“特色”心理,利用“特色”陷阱將普通產品吹噓得神乎奇神;或是忽悠游客為保家人健康,買擺件、佩飾等。
游客應“細化”旅游合同
據介紹,此前,市民李先生在云南旅游時,在一玉石店里花4470元買了一翡翠戒面,后經鑒定其實是染色石英巖,價值僅20余元,當到消協投訴時,李先生提供的購物憑證僅為一張沒有蓋章的收據。
另一位外地游客李某帶全家人在故宮游覽時,一家旅行社稱游覽八達嶺長城、十三陵100元含門票、車費及用餐(正規(guī)旅行社去八達嶺一地報價是100元,不含餐),可實際旅游中八達嶺換成水關長城,還被強迫帶到3個購物點。
對此,市消協提醒,游客在景區(qū)購物時,對自己拿不準、沒有把握的物品要謹慎。在被強迫進行超出合同約定范圍的購物活動,最好利用手中的攝像機、照相機將過程拍攝下來留存證據。若遇旅行社擅自改變行程、降低服務標準、導游索要小費或私拿回扣等情況,消費者有權拒絕。
市消協強調,游客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,對具體行程,乘坐交通工具,住宿和餐飲標準,游覽景點,購物次數,雙方的權利、義務和違約責任,糾紛解決方式等,游客都應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示。同時,游客事先要問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條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