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論:夫妻間房產變更本就不該征稅
2014年01月20日 11:45
來源:映象網-經濟廣播
財政部、稅務總局日前發(fā)布“通知”明確,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,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,或者原歸夫妻雙方共有,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,或者雙方約定、變更共有份額的,免征契稅。這意味著,夫妻間的房產更名免稅,將不再僅限于“加名”,其他更名行為,無論“減名”還是“換名”都將“免稅”。
有分析認為,此舉不僅合乎法理,也合乎情理、倫理。當然,也不得不承認,“夫妻間房產變更免稅”可能會為避稅提供某種方便。此前為了避稅(出售房產征收20%個稅)許多地方都曾發(fā)生過“排隊離婚潮”。即便如此,也不能否定該免稅政策本身的合理必要性。面對這一現(xiàn)實,我們不得不反思這樣一個問題:為什么原本非常合理的免稅政策,在時下的房地產市場,總會有“被鉆空子”的風險,這再次折射出房地產市場以及相關調控政策本身長期存在痼疾。比如,高房價背后的房產稅負太重、政府對于房地產市場過度依賴等。
今天12點到13點的《1032房產報道》將與您一起關注夫妻間房產變更免稅的相關評論,歡迎鎖定收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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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編:張靜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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